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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央社17日消息:台內政部17日通過大陸觀光客入出境許可證(入台證)的有效期限,自核發日起1個月(自大陸地區直接來台的大陸人士)或2個月(旅居海外的大陸人士),齊一放寬為3個月。
「落地簽」將被取消
有關官員表示,入台證有效期放寬,讓陸客來台觀光行程規劃保留更多彈性時間,且能將入台證送至大陸,使旅客持證通關查驗入境。因此,修正草案公布實施3個月後,將取消現行非常態的「OK Board」入境措施。
此外,這次也修正放寬旅居境外或香港、澳門有依親居留權且有等值新台幣20萬元以上存款證明者,可申請赴台觀光。以留學生身份、永久居留權身份、依親居留且有財力證明資格者,及旅居境外或香港、澳門1年以上且有工作證明資格者等4種資格條件其中之一的申請人,其隨行人員除配偶外,原規定僅限直系血親身份者,將放寬為二親等內血親可申請赴台觀光。
「OK Board」是國際間境管通行的權宜例外措施,旅遊業者在確認旅客已取得入境許可後,可通知民航業者讓旅客先行登機,落地後再領取入境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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