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卡影帝米高德格拉斯的前妻Diandra,近日入稟法院,要求得到米高在《華爾街2》的一半片酬。據悉,米高和Diandra在2000年離婚,但雙方在簽訂的離婚協議上標明,Diandra可獲得米高於1987年上映的《華爾街1》電影收入的一半。Diandra的律師表示,續集《華爾街金融大鱷》基本是同樣的角色,也沿用了上集的名稱,所以完全可以包含在條款之內,即Diandra有理由可以得到米高在這續集裡的一半片酬。
米高和Diandra當年的離婚已排在荷里活最昂貴離婚案的第八位,女方已分得男方約4,500萬美元的身家。無疑這次Diandra的要求,令人有感她是貪得無厭。 ■文︰曼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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