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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演員權相佑(見圖)日前駕車發生意外後逃逸,被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起訴,事後以繳納500萬韓圜(約3萬2千港)處分結案。韓國媒體報道,權相佑6月12日駕駛自己的車撞到停在路邊的車子和警車後逃逸,一直到14日才到警局投案,事故發生後,權相佑為了表示反省中止了所有演藝活動。
檢方以「事故後未處置」罪名結案,並以「略式起訴」方式處以罰款500萬韓圜。檢方表示權相佑否認當時酒後駕駛,在調查中也未找到與此相關的證據,只能當成一般的交通肇事逃逸罪處理,加上車禍中沒有出現任何傷者,因此決定判處權相佑罰款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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