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駐浙江記者白林淼電】「艷照門」事件從轟轟烈烈逐漸歸於沉寂之時,張柏芝卻又因此事成為被告。近日浙江義烏當地網友發帖稱,襪業生產商浙江浪莎控股集團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其昔日產品形象代言人、香港影星張柏芝索賠,索賠金額高達4150萬餘元。記者從浙江浪莎控股集團總裁翁榮弟處得以證實,但他沒透露其中細節,而開庭時間尚未確定。
消息人士透露,金華中級法院已經立案,但還沒有開庭,因為張柏芝對案子的管轄權問題提出了異議。柏芝認為,案子的管轄權不應該在金華地區。在「浪莎」狀告張柏芝之前,張柏芝曾兩次起訴「浪莎」沒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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