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30日電】浙江麗水市遂昌縣公安局和《經濟觀察報》透露,30日下午,遂昌縣委宣傳部及縣公安局負責人已經前往北京,向因報道上市公司交易內幕遭全國通緝的《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及報社當面賠禮道歉。
「我現在腦子裡一片空白,這幾天的精神壓力太大了,我連續幾天沒有睡好。」仇子明在接受新華社採訪時表示,「自己的報道內容沒有不實之處。」
近一個月以來,仇子明在其供職的《經濟觀察報》先後發表多篇文章,質疑上市公司凱恩集團在上市過程中涉嫌非法侵佔國有資產、通過他人偽造土地使用權從上市公司套取資金等問題。
凱恩股份以商業信譽被損害為由要求遂昌縣公安局立案偵查。遂昌縣公安局其後認定仇子明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決定刑事拘留仇子明。
麗水市公安局調查核實後認定,目前對仇子明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採取刑事拘留的決定不符合法定條件,29日上午10時,遂昌縣公安局撤銷了對仇子明的刑事拘留決定。
報社盼保障記者權益
《經濟觀察報》總編輯劉堅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麗水市公安局在很短的時間內作出反應,糾正了錯誤,報社對此表示讚賞。該報副總編輯王勝忠則認為,仇子明被通緝事件在中國記者維權歷程中具有重要意義。王勝忠表示:「有關部門應該盡快出台相關的制度,切實保障記者的合法權益。」
「記者進行合法的輿論監督是法律賦予的權利和義務,當前出現用刑事罪名來起訴履行職業行為記者的事件,值得引起有關部門的關注。」浙江大學教授沈愛國表示。
京衡律師集團律師李道演也認為,應當給予媒體的輿論監督權更有力的支持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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