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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河南分社記者劉蕊、實習生夏麗君6日電】日前,記者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經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涉嫌受賄導致伊川「3.31」礦難的伊川縣法院院長張國慶(見圖)開除公職處分;並向洛陽市紀委建議,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今年7月19日至27日期間,伊川縣法院院長張國慶,該院黨組成員、刑庭庭長董振亭,案件承辦人張占偉分別因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被檢察機關逮捕。
據了解,2009年5月1日,伊川縣國民煤業公司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人死亡,但一直瞞報。後被當地相關部門查實後,同年9月,伊川縣法院以重大安全事故責任罪判處礦主王國政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隨後,伊川縣法院院長張國慶先後3次收受王國政謝金,致使王國政在緩刑期間,仍作為礦主和實際控制人繼續組織違法違規生產,最終導致2010年「3.31」礦難,造成44人遇難。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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