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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自己切身利益,群眾在村民大會上筆記做得很認真。
一事一議項目實施的結果之一,推動了當地基層民主的探索和實踐。
記者採訪至本莊鎮時,正遇上該鎮獅柳村一事一議項目竣工慶典。在眾多發言者中,頭銜為獅柳村一事一議理事會會長的潘再華引起了記者的注意。他說話語速很快,發言以鏗鏘有力的「一句話:感謝」結尾,隨後順勢將講稿狠狠地捏團在手中,走路略帶小跑,無不透露著幹練與果決。與其交談時,他渾身散發著口含薄荷的香味,言語毫無畏生躲閃之意。潘再華長期在外打工,從事過許多行業,可以說吸收著百家經驗。這次之所以在家連續待了半年多,主要就是為了參與一事一議項目。
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是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問題,什麼事該議、什麼事不該議,由誰來議,怎樣議等都必須用配套的民主管理制度加以制約,方能合情合法、順應民意。在廣泛發動群眾,召開村民大會反覆徵求群眾意見之後,該村成立了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理事會與監事會,編寫通過了村民公約,形成了極具特色的「兩會一約」制度。同時,制定了農村社區村級民主政治建設七項制度,即《財務公開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村務公開制度》、《村規民約》、《村組織議事制度》和《民主理財制度》。
以上制度首先是解決了議事內容制度化的問題。明確規定了凡涉及群眾投工投勞的事項,均列入一事一議議題範疇;同時,也對議題的提出程序作出了嚴格規定,並解決了議事主體合法化的問題,即必須由村黨支部、村委會、村理事會和監事會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聯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聯名提出,經村黨支部、村委會聯席會議討論後方能列入正式議題。其他村民如有議案或疑問,要通過村民代表的途徑進行反映;另外,明確了村民代表的「五項權利」,即提出議題權、監督評議權、表決權、調查權、反映意見和建議權。
作為全村史無前例的理事會會長,潘再華是在村民大會上獲全票通過的。他與同樣公選出的另外5人組成了第一屆理事會,年齡在27至40歲之間,他則以33歲居中。理事會的職責主要是對一事一議工作進行廣泛宣傳,制定和實施項目建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需隨時將執行進展、資金使用等情況向全體村民公開,確保執行透明與到位。
而監事會的職責顧名思義,就是監督項目執行不走樣,並可以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資金等項目進行監督,對違反政策法規的要報告村黨支部及村委會給予相應處理。一旦發現問題,可隨時向村民代表大會反映,由村民代表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理事會改正。對嚴重失誤或失職,村民代表大會有權提出質詢,村幹部必須到會予以說明和解答,接受村民代表會議的審查和處理。
看著以前經常卡車輪的荒了近百年的爛泥塘變成了2000平米的廣場,顛簸狹窄的串戶路有了光亮的路面和極具功能效用的排水溝、排污溝,潘再華很有成就感,「和以前相比,項目質量提高了,給村民發揮的平台和空間也增加了。」談話匆匆結束,潘再華急著去佈置廣場座椅,因為晚上這裡將成為一個臨時的露天影院,放映一部電影。
放映電影之前,村內殺了兩隻豬,擺起了百家宴,端起了自釀的米酒以示慶祝。微醺之際,本莊鎮黨委書記楊光平滿臉通紅,「你們香港的記者來看到我們西部農村人的面貌,是不是覺得國家特別有希望。這麼多好政策,我只能說我永遠擁護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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