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新社19日報道:轟動京城的大興第三起「滅門」慘案19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31歲的被告人張偉因酒後失控連殺5人,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檢察機關指控,2009年12月31日21時許,張偉在大興區舊宮鎮其暫住處,飲酒後因瑣事與申某發生口角,張偉持尖刀猛刺申某頸部及軀幹部數刀,致申某失血性休克死亡。張偉唯恐罪行敗露,又持尖刀猛刺在現場目擊其刺殺申某全過程的自己女友張敏數刀,致張敏失血性休克死亡。
張偉為殺人滅口,隨即駕車至大興區舊宮鎮申某的暫住處,騙開房門,持刀先後猛刺申某的父親、母親以及懷孕7個月的妻子軀幹部、胸部等數刀,導致3人死亡。作案後張偉企圖割腕自殺,被迅速趕到現場的警察當場抓獲。
法院認定,張偉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5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性質極為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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