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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在日本中山寮死難的中國勞工骸骨。資料圖片由張璐 翻拍
二戰期間,為填補日本國內勞動力的不足,日本政府內閣會議做出《有關向內地引入華人勞工》的決定。根據該決定,日本政府與有關企業共同強擄了大約4萬名中國勞工到日本,強制做苦役,致使約7,000人死亡。日本最高法院已判明共35家企業在135個工地殘酷驅使中國勞工工作的事實。
索賠訴訟持續16年
從1995年6月11位「花岡慘案」倖存者及死難者遺屬代表組成原告團,向東京日本地方法院遞交索賠訴訟書算起,中國勞工與日本政府和加害企業的鬥爭持續了足足16個年頭。過去,中國勞工一直通過法律的手段控告日本政府,但無一勝訴。2007年4月2日,日本最高法院一紙判決,徹底終結了國家賠償的可能。
和解前提 日企須反省謝罪
2008年起,採用非訴訟方式解決方案基本成為中國受害勞工和律師團的共識。它包括將過去單一的訴訟方式轉變到用政治和解的方式來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由全面解決轉變為逐一、單個解決;並從政府補償轉為要求企業賠償。和解的前提是,日方企業必須要反省、謝罪、承擔歷史責任,這是底線,是和解的基石,不能動搖。至於賠償金額的多少,這是企業的能力問題,可以協商。
09年西松建設賠3.5億日圓
2009年,日本西松建設公司向350名中國受害勞工支付了大約3.5億日圓的賠償款,這標誌著中國受害勞工的對日索賠工作取得了階段性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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