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實習記者蔣峙辰深圳26日電】在現今騙術層出不窮的社會,竟然還有「過時」的騙術大行其道。「你的銀行賬戶資金需要監管,請將資金轉入監管賬戶……」的類似騙術基本戲碼在3個月內騙倒168人,總詐騙金額達2,200多萬元人民幣。25日,深圳中院開庭審理一起詐騙案,15名被告人中有9名是台灣人。
檢察機關的起訴書顯示,以「葉惠民」及「陳璋旭」等台灣人名為首的詐騙團夥從2009年4月到7月,冒充執法人員,通過撥打被害人電話,謊稱受害者銀行賬戶內的資金需要監管,欺騙被害人將其銀行賬戶內的存款轉入該詐騙團夥事先開設的銀行賬戶。短短3個月時間,內地範圍內168名受害人上當,涉案金額達2,200餘萬元人民幣。
據了解,詐騙到的所有錢款被「匯總」,再通過非法途徑從內地轉到台灣,而團夥首腦目前依然在逃。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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