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獲判勝訴的崔健敏感謝法官還她一個公道。
香港文匯報訊 有婦之夫疑與5旬女子發展深厚感情3年,先後提供首期開店及生活費,惟男方早前入稟要求她還款300多萬元,法官相信男方因妻子壓力才向女方追討,昨裁定他敗訴,女方於庭外感謝法官還她一個公道。
原訴人呂輝烊,為國際食品(亞洲)有限公司董事,向前女友崔健敏(52歲)追討300多萬元。
法官在判辭指出,男方和女方的證供都不能盡信,認為他們有意或無意地隱藏或歪曲部分真相。法官基於男方及女方於04年底至08年初的親密關係,而男方又承認曾贈送禮物予對方,經濟能力又較她高,認為涉款可能是男方饋贈、與女方共同擁有的資產,又或是借款,惟男方卻未能證明一定是借款,故裁定女方勝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