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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2名醫院殮房服務員聯同同事,在駐屯門醫院15年間每次收取殯儀公司職員數十至一百元賄款,以提供不同形式的額外服務,多年來獲得至少64萬元;2名服務員承認公職人員串謀接受利益罪後,昨出庭頂證餘下3名被告,3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還柙候判。
2名污點證人為葉炳全(52歲)和林國材(62歲),裁判官判刑時考慮葉到廉署自首揭發此案,減刑至監禁3個月,犯案年期長達9年的林則被判監5個月,2人服刑後需各自償還5萬多元賄款;至於3名不認罪的被告分別為盛強虎(見圖)(55歲)、黎志惠(50歲)和薛文矩(65歲),裁判官下令還柙3人至10月13日,待取背景報告後判刑。
據悉,2名以污點證人身份頂證同事的被告,其一曾因解剖沙士遺體而獲政府頒獎嘉許;另一則曾因發錯遺體導致家屬燒錯屍、令醫管局需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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