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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行政會議成員劉皇發早前發表聲明,就因職員對有關規定理解有偏差,漏向行會申報物業變更而致歉。行會召集人梁振英昨日被問到有關問題時表示,認同特首曾蔭權的意見,劉皇發在事件中沒有蓄意漏報他的房地產交易活動,相信是無心之失。
梁振英指,行會有嚴謹的申報制度,行會成員申報制度亦應審慎從嚴,每次討論土地或房屋問題時,行會成員都要再申報利益。在他參與的行會會議中,涉及到土地及房屋問題時,劉皇發亦都有作出口頭的利益申報。至於目前行會的申報機制,他亦認同曾蔭權所指,在擁有公司所持物業的申報,可以有更清晰化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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