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28歲無業男子今年1月24日「索K」及可卡因後,駕車至葵涌貨櫃碼頭對開停車再吸毒,遇上交通警即開車逃走,一度逆線行車,將警車撞至嚴重損毀,再與警員對峙,並點火焚燒報紙,要消防員開喉撲火,警員最後擊破車窗將他拘捕。被告因危險駕駛、受藥物影響下駕駛、無第三者保險及販毒等4罪,昨被判入獄3年4個月,停牌5年,停牌後須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被告陳展鵬有3次犯案紀錄,2007年10月因危險駕駛被罰款7千元及停牌15個月,另2宗案底為藏毒及襲擊他人。法官昨判案時指,被告吸毒駕駛是嚴重罪行,被撞毀警車須花6萬多元維修,根據法例,危險駕駛最高刑罰為入獄3年,考慮被告認罪及毒品供自用,判被告入獄3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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