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王屹峰、通訊員 蓮一 杭州報道)浙江兩位網友在騰訊QQ網絡相約自殺,結果一人不幸身亡,死者父母將騰訊和自殺發起者張某告上庭,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公開審理此案。
律師指騰訊屏蔽有責
今年6月,被告張某利用騰訊QQ向不特定的公眾發出自殺邀請,並留下手機號碼。兩原告之子范某在看到網絡公告後便接受了自殺邀請,並於6月24日到達麗水與被告張某一同在酒店內自殺。由於難以忍受痛苦,被告張某中途放棄了自殺行為。但范某仍然堅持自殺,最終身亡。
原告認為,被告張某通過網絡邀約死者范某進行自殺,最終導致范某死亡;被告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未及時對「相約自殺」的內容進行刪除或者屏蔽,致使其得以傳播,故兩被告應對兩原告之子范弈傑的死亡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據此,兩原告請求判令第一被告張某賠付、第二被告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連帶賠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交通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人民幣279,028元。
騰訊公司到庭的法務部員工表示,只有違法信息,才有屏蔽義務,「自殺」屬於中性詞,在刑事案件和電視劇中都會出現,不可能進行屏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