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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估算,深圳被迫停止手續的房產總量超過3,000套。圖為不久前的深圳房交會火爆現場。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信息時報》報道,剛交了定金認購,就碰上了「限購令」,退房能否退定金?近日,已落定在深圳購買二手房的杜女士就告上了法庭,深圳市寶安區法院已立案受理。而該案也是內地「限購令」出台後退房糾紛第一案。據了解,9月29日前後,多個城市相繼出台「限購令」,這使得購房交易「卡殼」,退房的糾紛也在逐漸增多。
退房糾紛第一案的代理律師—廣東中圳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子孺說,杜女士和丈夫兩人名下已經各有一套房產了,在4月中旬「國十條」出台後,第三套房不能再貸款購買了,他們決定一次性付款買房。今年9月,夫婦倆看好了寶安區的一套小戶型單位,總價為40餘萬元,支付3萬定金。杜女士國慶長假回來發現深圳出台了「限購令」,夫婦倆的第三套房已不具備過戶條件。
深圳「被限房」總量料超3千套
「對杜女士而言,只剩下退房一條路,這並不是她的責任,而是政策的影響,但賣家卻不肯退還定金,理由是既然認購合同上有定金條款,就應該遵照執行。」劉子孺說。幾番努力無果,杜女士只能選擇告上法庭討要定金。此案前日在深圳市寶安區法院立案。律師劉子孺稱,因國家政策出台引發的退房糾紛目前還是首例,此案的審判結果具有標本性意義。
廣東達生律師事務所的鍾偉律師稱,廣州版「限購令」10月15日出台就施行,突然出台後未留下過渡期,導致出現一批被媒體戲稱的「半拉子」房地產交易。記者採訪的大部分房地產律師都認為,因限購令導致失去購房資格的退房糾紛,賣家應該退還定金。
據深圳中原地產市場部總監王世界介紹,由於「限購令」9月30日突然出台10月1日便實施,不少買方已交納定金並簽訂認購合同,但尚未在9月30日前完成網簽購房合同,這些「在路上」的房產交易不得不停止一切手續。他估算,深圳地區一、二手「被限房」總量超過3,0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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