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著 張一波 上海報道)這幾天,復旦大學被指涉嫌洩密學生絕密論文一事在學術界引起了極大反響。據有關媒體報道,復旦大學涉嫌將學生的絕密論文洩密,並在網站上掛賣。論文作者鞠川陽子日前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復旦大學曾通過郵件的方式承認將她的論文出售給網站,目前雖已撤下,但拒絕向作者道歉並作出解釋。
校方稱學生「未完成」保密程序
鞠川陽子之前是復旦大學管理學院在讀研究生,在2009年10月1日完成復旦大學碩士學位論文《中國民營養老院的商業模式研究——以上海為例》,並同復旦大學簽訂了10年保密期限的《保密協議》,屬於「絕密」級論文。
今年7月的某個下午,鞠川陽子在上網時突然發現,某論壇上的一篇論文竟和自己的如此相似。之後她又在Google、Yahoo、Baidu等各大搜索引擎上查詢,方知自己的保密論文被洩露並且被公開銷售。
曾經給陽子發過郵件的復旦大學管理學院相關負責人回應稱,他確實給陽子發過郵件,承認陽子的論文確實是由復旦大學研究生院提供給中國知網的。但他同時表示,該學生簽的保密協議只是和圖書館簽訂的,如果按照程序走,必須要通過學校保密辦公室簽訂才能完全保證論文的「保密性」。
商學院論文涉商業機密
鞠川陽子表示,商學院的論文大都會涉及自己的專業、企業、客戶的商業信息,一般學生都會要求保密。尤其是MBA、EMBA在讀的學生都是企業的高管、領導,直接涉及公司的商業機密,寫作中大都會使用一些數據、核心技術、知識等等,所以一般學生都是不願公開。這就是商業論文同純學術論文或者文學作品的最大區別。
律師李亞飛認為,如果校方與學生簽訂了保密協議,就已經具有了法律效力,如果校方洩露,則追究學校的違約責任,其次論文涉及商業機密,還要追究學校侵犯知識產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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