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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搜尋巨擘谷歌(Google)上周五入稟聯邦索賠法院,指控美國內政部所制訂的通訊服務採購規定,有利其競爭對手微軟,讓只有微軟生產的應用軟件合乎規定,對谷歌不公平。
合約價值達4.6億
谷歌在入稟狀中指出,內政部希望採用一個建基在互聯網的電郵和協作平台,更換目前8.8萬名員工使用的13個舊系統。5年期合約估計價值達5,900萬美元(約4.6億港元)。
但這項投標要求列明,解決方案必須是微軟Business Productivity Online Suite的一部分,變相將谷歌拒之門外。據稱內政部關注谷歌能否符合該部門的安全需要,最終決定將微軟列為唯一合乎規定的供應商,使谷歌生產的線上服務套件Google Apps不被採用。
谷歌稱內政部的決定不當地限制了競爭,而且違反法律。現時微軟和谷歌的競爭戰場已經擴展到美國政府部門的合約上。谷歌表示已成功游說超過10個政府部門嘗試使用Google Apps。Google Apps是谷歌旗下電郵、日曆及文件服務的總稱。 ■《華爾街日報》/綜合外電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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