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專項法律,為邊境貿易創造持久穩定的法治環境。在深刻分析當前邊境貿易現狀、全面總結邊境貿易歷史、廣泛借鑒世界各國在這方面有益經驗的基礎上,盡早制定一部系統完整的法律,使相關活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大對邊境貿易的政策扶持力度。國際金融危機的蔓延和加劇,使邊境貿易比任何時候都更需要照顧和優惠,這是穩定邊境貿易、穩定邊境地區經濟形勢乃至社會形勢的必要選擇。
三,切實為邊貿企業提供金融支持,幫助這些企業解決發展過程中的資金問題。
四,扶持政策向重點口岸傾斜。中俄邊境口岸眾多,應當選擇客源足、貨量大、有發展潛力的口岸予以重點扶持,將有限的財力和物力向它們傾斜。
五,鼓勵邊境口岸實事求是地選擇產業發展方向。口岸功能的延伸必須科學論證,合理佈局,必須符合經濟規律和自然規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