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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稱檢方所列證據不足 邱毅斥陳聰明周占春作怪
據中通社5日電 台灣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起訴陳水扁等21人所涉二次金改案,台北地方法院5日下午宣判,包括陳水扁一家5口及國泰金副董座蔡鎮宇等21人均獲判無罪。合議庭認為,檢察官所舉之證據,均不能證明被告等人犯罪。
二次金改案於2009年12月24日偵結起訴,是特偵組依貪污、洗錢、證交法及背信等罪,起訴陳水扁夫婦等家庭成員、國泰金副董座蔡鎮宇、前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和兒子馬維建及馬維辰、中信金少東辜仲諒及其兄弟等金控業者共21人,並請求法院沒收陳水扁夫婦向國泰及元大等金控業者收取的6億1,000萬元新台幣賄款。
檢察官所舉證據不足
台北地院指出,陳水扁獲判無罪主要原因,是檢方認定陳水扁利用「總統」身份向金控公司收賄,因此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職務上收賄罪,但合議庭依「憲法」規定、大法官解釋、憲法學者研究結果,都認為「憲法」規定「總統」職權採列舉方式,並不包括金融合併事項,因此判決扁無罪。
至於被控為陳水扁夫婦洗錢的扁家子女與企業高層,合議庭表示,既然檢察官沒法證明扁家國泰世華保管室內的鉅款是重大犯罪所得,協助扁珍處理金錢的人,自難認定構成洗錢。由於「總統」職權與金控公司交付「總統」及家人資金之間並無對價關係,與職務上收賄罪的構成要件不符,當扁珍收賄皆判無罪,此時金控公司負責人和從犯馬永成等人,被檢方認定替「總統」收取的賄款洗錢等罪行,也就不成立。
邱毅:起訴書藏扁脫罪密碼
另據中評社報道,國民黨立委邱毅5日強調,這個結果是在他預期之中,因為當時起訴書就暗藏讓扁脫罪的密碼,那是由前檢察總長陳聰明所主導的特偵組一手操控,到了法院又遇上扁的最佳拍檔、暗樁法官周占春,當然讓扁如魚得水,「陳聰明加周占春,當然等於扁無罪!」邱毅抱怨說,當時他就一再提醒一定要處理陳聰明,一定要處理周占春,怎麼陳、周兩人是扁的暗樁是現在才知道的嗎?
邱毅指出,他對此案未來宣判結果,感到很悲觀,「當時我為什麼急著把陳聰明處理掉,就是因為這個原因」。邱毅表示,事過境遷,「有很多證據都被湮滅掉了啊」,未來怎麼將此事平反?讓事實真相大白?
扁脫罪 海外5.7億恐難追
檢方人士指出,目前5.7億元仍被瑞士司法部凍結,特偵組收到判決後勢必得上訴,否則金改案維持無罪判決確定,瑞士就可解凍發還扁家,台灣檢方將無從追討。
此外,美國司法部7月間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沒收扁家以金控併購所收鉅款在美購置的房產,未來扁家將可援引台北地院的無罪判決,反對房產被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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