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報告揭露多所直資學校財務及行政管理混亂,有學校更用辦學款投資股票及基金,數目高達7100萬元。直資學校營運過度商業化,違規使用經費以謀取暴利,違背培育人才的宗旨。直資學校接受公帑資助,教育當局有責任加強對直資學校行政、財務的監察,對違規者作出嚴厲處罰,防範直資學校變質,確保教學素質。
直資學校既可得到政府按合資格學生人數提供的資助,同時又擁有較官立學校更高的自主權,可自訂課程、收費及入學要求,接近私立學校。因此,近年不少直資學校為追求更大的利潤,利用自由度大、教育局甚少干預運作的便利,越來越傾向採取商業化模式辦學,一方面在盈餘非常充足下仍持續加收學費,不少直資學校的學費與大學不相伯仲,最貴者更高達11萬元;另一方面,有直資學校罔顧教育局規定學校不能從事高風險投資活動的指引,在股票、地產市場進行投機。不少直資學校坐擁巨額收入,卻沒有按照教育局規定,將一定比例學費收入列作學費減免及獎學金計劃,以支援清貧學生。學校是傳道、授業、解惑的地方,有些直資學校把教育當作一盤生意來經營,把學校變成唯利是圖的工具,令神聖的教育事業銅臭化,對學生的健康成長絕非好事。
此次審計署揭發多所直資學校財務及行政管理混亂,說明直資學校缺乏監管已非個別問題。直資學校很大部分資源來自公帑投入,教育局有責任加強對直資學校的規管。教育局應成立專責小組,加強監察直資學校的財務,重新審視學校過往數年有否行政或財政上失當,並要求學校增加管理透明度,在申請加學費前須諮詢家長及提供財政狀況供參考;教育局更要追查直資學校管理層有否利用學校款項投機謀取私利,對嚴重違規者必須嚴懲不貸,以起阻嚇作用。
審計署發表的報告還批評天文台、警務處及食環署等多個部門有浪費公帑及管理不善的問題。有關部門必須正視,絕不能以「意見接受、錯誤照舊」的態度敷衍了事,應該及時加以改正,保證公帑用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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