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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父親亦有到法院聽取宣判。
香港文匯報訊(實習記者 田歐 記者鄭海龍 深圳報道)香港貨櫃車司機在深圳涉「殺嬰」案原計劃於昨日判刑,但由於深圳檢察院提供了包括撞車碎片、孩子衣物及部分監控照片等新證據,法院表示要另定日期處理控方提交的證據。男嬰的父母昨亦有到庭旁聽,而被告父親則認為,當日男嬰母親在街邊推嬰兒車,引致意外,也要負上部分責任。
提供孩子衣物等證物
被控故意殺人的32歲梁冠彪,他早前只承認間接故意殺人罪。昨日早上,他由囚車押送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由於法院在宣判前,梁否認指控,檢察院不得不重新出具包括撞車碎片、孩子衣物及部分監控照片等證據。法院表示接納檢方新證據,要時間考慮,案件押後審理,但暫時未決定何時會再開庭。
據了解,此案開庭前,來自雙方家庭的8位家屬也不說一話,低頭掩面。對於被告在庭上不承認直接故意殺人,男嬰的母親表示不認同,離開法院時十分激動。被告的父親亦有到法院聽取宣判,他認為自己的兒子有錯,但男嬰的母親亦有責任,嬰兒母親不應該在馬路邊推嬰兒車走路。他又指出,事發後,已經給予死者家屬21萬1千元人民幣作為補償。並表示,在該案件上,始終相信中國法律。
疑因打瞌睡 嬰兒車捲車底
香港貨車司機涉深圳「殺嬰」案的案情指出,今年4月25日早上,被告駕駛貨車途經龍崗區,懷疑因為打瞌睡,撞到在路邊一名女子,並將她推著的嬰兒車捲入車底,嬰兒車內有一名3個月大男嬰,但司機並沒有停車,多名途人發現貨車底掛有嬰兒車,通知司機,當時男嬰手腳仍郁動,司機下車查看後,登車高速逃去,並以「S」形行車,男嬰最終被拋出嬰兒車外及被輾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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