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9日電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對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原總經理康日新(見圖)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康日新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09年間,被告人康日新利用擔任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總經理兼秦山第三核電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攬、職務升遷、就業安排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60萬餘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