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亦莊政策優勢集聚高端產業
每年1億元資助海外高層次人才來開發區創業、工作,兩年兌現2.1億元拉動企業科技創新。入駐北京亦莊,企業不僅可以享受國家級開發區的優惠政策,還可以在產業發展、人才引進、科技創新等方面得到全方位的扶持。據統計,僅2009年一年,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通過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共給予近百家企業5億多元直接資金支持、20多億元間接資金支持。目前,入區企業享受到的產業扶持和鼓勵措施主要包括:《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業扶持和鼓勵辦法(試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關於鼓勵和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來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業和工作的意見(試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博大貢獻獎」實施辦法》、《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鼓勵高級人才入區的暫行規定》、《北京海關支持擴大內需促進首都經濟增長十項措施》、《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海關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八項措施》、《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鼓勵建設數字電視產業園辦法(試行)》等。
科技創新專項資金支持
■對符合條件並且獲得國家、北京市或中關村科技園區重點科技計劃資金支持的技術研發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資金支持。
■對符合條件,並通過專家評審的技術研發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支持。
■對符合條件並通過專家評審的自行研發項目或非關聯單位之間的技術成果轉讓項目,給予最高500萬元的支持。
■對獲得授權的國內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每項分別給予2萬元、8千元、2千元的支持。對獲得授權的國外專利,每項給予10萬元的支持。
■對於獲得授權並在開發區開始納稅的國內專利,給予當年專利應繳維持費用100%的支持。
■對於實現年出口額100萬美元以上的國外專利,給予當年應繳出口國專利維持費用60%的支持。
■具有核心技術,填補國內外空白且經濟效益突出的特殊重點項目,可視情況給予突破上限金額的特別支持。
產業扶持和鼓勵措施
■對新引進的外商投資企業合同外資1500萬美元以上,內資企業註冊資本金1億元人民幣以上的,在區內投產並形成稅收後,可申請一次性資金扶持,最高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
■對新引進的世界500強或國內百強企業,行業排名前10位或享有國家名牌產品企業,在開發區內租用廠房進行研發、生產並形成稅收後,可申請不高於企業支付年租金額度的資金扶持,扶持期限不超過三年。
■新引進的購地建廠的生產型企業,自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可參照企業繳納所得稅額的20%(金額)申請資金扶持。
■新引進跨國公司總部、地區總部,公司集團總部、地區總部,以及研發中心、營銷中心、結算中心、物流中心、服務外包企業、資產管理公司、風險投資公司、其他高附加值生產性服務業企業自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可參照企業繳納所得稅額的40%(金額)申請資金扶持。
海外高層次人才享受的扶持政策
■海外高層次人才承擔的國家或北京市重點項目,且該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先進、能填補國內空白、能在開發區進行產業化的,給予一定經費資助。
■對投資於海外高層次人才創辦的企業的風險投資機構,可以風險投資引導資金方式投資入股,入股比例為投資總額的10%-30%,單筆投資最高為1000萬元;也可以與風險投資機構共同投資於海外高層次人才創辦的企業,投資比例不超過投資總額的10%,單筆投資最高為1000萬元。
■海外高層次人才創辦的企業在經過認定的孵化區域租賃辦公場所和生產場地,可享受房租補貼,補貼額度相當於企業從起租日起一年實際支付租金的50%;單個企業補貼時間為兩年,總額度不超過200萬元。
■海外高層次人才創辦的企業可獲貸款貼息支持,貼息額度為以基準利率計算的貸款年利率的50%,每年最高貼息額度不超過200萬元,貼息期限最長為3年。
■海外高層次人才來開發區創業、工作,還可在專利費用、創辦企業、博士後研究、住房、出國(出境)探親、配偶就業、子女入學、健康體檢等方面獲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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