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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生前就認為,國內的文學獎項有點「過量」 。
過去,著書立說在常人眼裡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可如今,放眼身旁不到五百米的範圍內,出過書的人多到數不清。出書容易,成名也不難。內地大大小小的文學獎項多如牛毛,味同嚼蠟。既然連「知名作家」都那麼好當,自然就拖累「文壇」含金量劇跌。
巴金拒以己名設獎
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冰心散文獎、老舍文學獎、趙樹理文學獎、曹禺戲劇文學獎、馮牧文學獎、孫犁文學獎、朱自清散文獎、郁達夫小說獎……曾經的知名作家,身後悉數化身為文學「獎牌」。其中,惟有巴金是例外。
據透露,早在巴金90誕辰時,四川省作家協會就打算以巴金的名字設立基金會和文學獎,但巴金堅決不同意。巴金去世後,為紀念這位文學巨匠,上海作家協會也曾提出設立巴金文學獎的建議。對此,巴金女兒李小林明確表示反對,其中重要的理由是﹕巴金生前就認為,國內的文學獎項有點「過量」。
事實的確如此。粗粗算來,目前內地的文學獎項已有數百種之多,且這個大家族仍在不斷「添丁」。各省設文學獎,各市設文學獎,文學雜誌和文學網站也設有文學獎,甚至連基金會或企業都躋身「文壇」,爭相創立形形色色的文學獎項。有人諷刺說,現在的「文壇」根本就是「排排坐,吃果果」,人人都是「獲獎作家」、「知名作家」,只不過「著名小說家」筆下沒有典型人物,「著名詩人」沒有寫出過名句,「著名散文家」沒有名篇而已。
「過量」的文學獎項,很大程度上毒害了文學生態。有評論文章指出,獎項濫設的結果,必然削弱真正的文學藝術評獎的權威性和公正性,鼓噪華而不實、追名逐利的浮躁之風,甚至隱藏著腐敗與欺詐,戕害文藝本身。通過頻繁的文學評獎來「繁榮」文壇,實際上帶來的可能是創作生態的災難。即便如魯迅文學獎等正兒八經的文學獎項,也因評獎程序的不公開、不透明而飽受質疑,影響了獲獎作品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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