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周紹基)港交所早前宣布接受在港上市的內地註冊公司,採用內地的會計及審計準則,以及聘用內地會計師事務所。其後市場有一些誤解出現,該所決定就此澄清。
內地準則與國際趨同
港交所指,該所並非「採納」內地會計準則,過往上市公司一般只准採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或《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港交所預期絕大多數上市公司,今後仍會繼續採用這些準則。然而,由於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已明確指出,內地會計準則已與公認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本趨同,故港交所並無任何合理理由,不去承認內地會計準則為其接受的會計準則之一。
歐美均接受國際準則
目前倫敦交易所、紐約證交所、澳洲證交所、多倫多證交所及歐盟區內的證券交易所等主要交易所,均接受《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其他國家的會計準則,並先於香港訂立類似安排。例如歐盟於08年12月12日宣布,包括內地等若干其他國家之會計準則,會被視為等同於歐盟採納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所有報表受本港約束
港交所又澄清指,今次的決定並非志在吸引更多內地業務,該所也不認為,接納內地會計準則及內地核數師將影響市場質素。新安排亦不會削弱香港監管機構監察香港上市公司的成效,上市公司仍須遵守香港的《上市規則》及香港的《證券及期貨條例》。
即是說,無論採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內地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告,仍須繼續受香港監管機構監察及監管,為香港上市公司提供服務的會計師行,即使來自內地,仍要受《上市規則》及《財務匯報局條例》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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