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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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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劫」折射法制缺陷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1-04]     我要評論

 「鎮江香醋」跨國保衛戰,是2009年中國與20多個國家簽訂國際合作機制以來,第一個通過該機制解決商標糾紛的案例,意義可謂重大。

 中國加入WTO後,中外知識產權糾紛不斷,不少馳名商標頻遭海外搶注。「娃哈哈」和「達能」之爭去年轟動全球。「全聚德」、「大白兔」、「同仁堂」等著名商標都曾在海外遭遇「商標劫」。有的企業儘管要回了商標,但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據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商標局數據顯示,中國出口商品商標被搶注的有2,000多起,造成每年約10億元的無形資產流失。

 中國產品要走出國門,商標是企業必需的名片。只有商標先行,商品才能在海外安全銷售,企業的產品和營銷活動才能在國外受到法律保護。

 法律界人士認為,商標權是中國企業走出國門、走向世界的敲門磚。維護中國民族企業和品牌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保護商標是關鍵。商標一旦在國外被搶注,中國企業產品要進入被搶注國家或地區,企業就得以重金買回本該屬於自己的商標或「改名換姓」,這兩種方法都需要付出高昂的代價。

 目前中國《商標法》沒有設置防禦商標和聯合商標的保護制度,造成商標權利人特別是馳名、著名商標權利人為防止搶注而提出防禦、聯合商標註冊申請存在法律障礙。「鎮江香醋」事件再次說明,企業在加強自我保護意識的同時,法律如何更好地服務於「中國品牌」,同樣值得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士重視。 ■張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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