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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臂獨眼的「掃雷英雄」羅興與妻子陳素愛在家鄉舉行婚禮。
宏觀來看,女性的擇偶取向往往是一個群體社會地位的體溫表。很長一段時間,中國軍人,尤其是軍官們在婚姻市場上還是比較吃香的。
建國之初,很多軍人先結婚後戀愛。當時部隊流行組織上給年輕的文工團或醫院女軍人「做工作」,以給「老大難」軍官解決婚姻問題。這種方式,雖然也造成過一些悲劇,但在戀愛價值觀多元化的今天,這種「老派」作風,有時竟然也會滿足人們關於純潔愛情婚姻的想像。
建國前三十年 軍官成萬人迷
最初,「28團」是當時軍官們的結婚要求,指男方年齡到28歲,級別團級才允許結婚。到了1950年代後期,這一標準逐漸放寬。當時姑娘們找軍官還流行「少尉太小,大尉太老,中尉上尉正好」的說法。
1960-1970年代,男女的關係簡化為「同志」、「戰友」等「階級關係」。「血統論」甚囂塵上,婚姻直接與對方的家庭出身相關。軍人的婚姻更需要對配偶進行嚴格的政審,如有「政治問題」便不允許結婚。當時的情書喜歡引用毛主席語錄:「我們都是來自五湖四海,為了一個共同的革命目標走到一起來了。」「一切革命隊伍中的人都要互相關心、互相愛護、互相幫助。」那個年代,軍人的社會地位非常高,地方女青年找個軍服上有四個兜的(軍官)結婚,算是件天大的美事。
改革開放初期 大兵難擇佳偶
上世紀80年代,由於邊境軍事行動,許多軍旅歌曲唱遍了全國:先是《再見吧,媽媽》,然後升起了《十五的月亮》,繼而揚蕩起《血染的風采》。人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軍人待遇在改革大潮中逐漸落後,青年軍人讓同齡人眼紅的地位,悄然融入歷史的夜色。有更多衣服顏色和樣式選擇的姑娘們,也一下子有了更多的擇偶標準。隨著崔健、王朔、蝙蝠衫、吉他這些時尚和消費符號漸漸飄過,「物質文化」開始顯現其力量。一些曾被認為「崇高」的東西遭到嘲笑和輕蔑。軍人們感到滿意的對象不太好找了。
近年待遇提高 軍旅姻緣回暖
上世紀90年代後期,部隊軍人的構成有了較大變化,軍校科班生、國防生以及特招的地方大學生所佔軍官比例逐年增加,再加上部隊武器裝備更新以及兵役制度改革,一些科技含量較高的工作崗位在軍營所佔比例更高,青年軍人的地位在擇偶人的眼中也隨之穩步回升。
進入21世紀,特別是近兩年來,軍人工資待遇有較大幅度的提高,在一些城市,軍人的婚姻市場地位也隨之提高。據某徵婚網站從其2,200萬徵婚會員中,抽取了經紅娘配對成功的男性會員的職業統計數據顯示:私營企業主配對成功率最高,軍人緊隨其後。一位替女兒報名參加「軍旅姻緣會」的父親說:「嫁人當然要嫁解放軍。軍官收入穩定、學歷高、素質好、身體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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