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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據《濱海時報》報道,2月9日,《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型企業股權激勵先行先試工作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濱海高新區試點企業的相關方案經有關部門批覆後,企業高新技術人才將可獲得股權激勵專項資金,最高為1000萬元。
股權激勵是指公司為了合理激勵公司管理人員,通過獲得公司股權形式給予企業經營者一定的經濟權利,使其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此次濱海高新區出台的《辦法》,主要針對高新區直屬轄區內註冊的公司,按照「採點試行,逐步完善」的試行工作方法,將由點帶面逐步推廣股權激勵機制。評審將根據產品市場發展前景、行業發展潛力和企業所處發展階段,以試點企業實際運營的經濟效益為基數,以協議的股份期權相應金額為限,高新技術人才可獲得最高1000萬元的不同梯度的資金用於認購試點企業的現有股份或定向增發股份。據悉,股權激勵資金的股份期權佔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過20%,股權激勵資金由管委會獎勵金、試點企業獎勵金和高新技術人才個人資金三部分按一定比例構成。
據介紹,該《辦法》實施後,企業員工不但可以獲得公司股權,還將員工利益與企業利益實現了最大程度的融合,將有效促進高新技術人才來高新區創業發展,促進高新區的科技型企業快速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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