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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通社16日電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陳水扁家族涉及的第二次金融改革(二次金改)貪污案,16日傳訊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右圖右)、女兒陳幸妤(左圖)、媳婦黃睿靚(右圖左)出庭,3人在庭上仍作無罪答辯,認為檢方上訴沒有理由,希望法官駁回檢察官的上訴。由於檢、辯雙方均未聲請調查新證據,庭訊僅15分鐘就結束,法官諭知全案擇期再開庭。
台灣特偵組於2009年12月24日偵結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陳水扁、吳淑珍夫婦,以及多名企業高層;並指控陳致中、黃睿靚和陳幸妤涉嫌為父母隱匿不法所得,將他們以洗錢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21名被告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院16日開庭進行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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