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正式駁回SM娛樂公司(SM)對脫離東方神起的3名成員(朴有天、金在中和金俊秀)自組成的組合JYJ所提出的兩項訴訟,法官裁定SM和JYJ之間所簽署的專屬合約無效,表示SM無權干涉JYJ的演藝活動,JYJ更無須賠償任何損失予SM。JYJ經理人公司CJES娛樂代表向為此事奔波的所有相關人員表示感謝,承諾JYJ會以最大的努力回報陪他們一路走過來的人,更直言是次判決代表真理和希望的勝利。
另一方面,DSP media目前被旗下女子組合KARA其中3名成員正式向法院提出訴訟,指實際收入與工作量不符。DSP昨日澄清已支付了約七百萬港元的報酬給她們,而不是報道所說的六千港元。他們還聘請了幫JYJ打贏官司的林尚赫律師負責本次訴訟,對勝訴志在必得。 ■文:M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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