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北京市近日公佈《北京市房屋建築使用安全管理辦法》,該辦法將從今年5月1日起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將嚴格控制超負荷群租的「籠屋」現象,凡超過設計使用荷載對外租賃房屋的將被處以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高額罰款。
違規改建 最高罰款3萬
群租即房主將房子分割成多個空間,以便宜的價格租給很多人住,其居住狀態類似香港的「籠屋」。近年,群租現象在京滬穗等大型城市頗為普遍,也存在一定安全隱患。
北京市新公佈的《北京市房屋建築使用安全管理辦法》明確表示,禁止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禁止超過設計使用荷載使用房屋。北京市住房和建設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業主存在超負荷群租行為,按照《辦法》,住建部門將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住建委相關人士指出,房屋設計時,對建築載荷有明確要求,如人均面積多少平方米等,如果超過了這些標準,就可以認定為超載荷使用房屋。
據悉,北京市關於出租房屋的相關管理辦法預計今年上半年出台,該辦法裡也將規定房屋出租的具體標準,超標準將被認定是違法行為。
建築安全 5年評估一次
此外,北京市公佈的條例還要求學校、幼兒園、醫院、體育場館、商場、圖書館、公共娛樂場所、賓館、飯店以及客運車站、機場大廳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應當每5年進行一次安全評估;達到設計使用年限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每2年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對以危險房屋作為經營場所的,不得辦理相關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