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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維安昨出席商台節目。 商台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為推動香港調解服務的發展,特區政府調解專責小組發表報告,並在展開為期3個月的諮詢後,根據公眾意見擬訂《調解條例草案》的內容。律政司副民事法律專員李伯誠(見圖)表示,在公眾諮詢期間,大多數意見均要求盡快成立一個單一評審調解員資格的組織,故小組支持成立一個由業界主導的非法定單一資格評審組織,並正籌備有關工作,而《調解條例草案》則計劃可於今年年底提交立法會審議。
特區政府於去年底成立調解專責小組,由律政司司長黃仁龍任主席,成員包括林文瀚法官、袁國強資深大律師、John Budge、陳炳煥、梁海明、陶榮、亞歷山大教授、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陳甘美華、法律援助署副署長鄺寶昌及律政司民事法律專員賴應虒。小組於早前發表報告,提出涵蓋3項主要範疇,即制定《調解條例》、成立一個單一評審調解員資格的組織及推行公眾教育及宣傳共48項建議,隨後諮詢3個月。
草案望年底交立法會
李伯誠昨日表示,持份者大多表示支持制定《調解條例》,認為條例應提供適當的法律架構進行調解,而又不妨礙調解程序的靈活性。專責小組正根據諮詢期所獲的回應,積極審議工作小組提出的建議,並期望於今年年底向立法會提交《調解條例草案》。
目前,香港有不同的調解資格評審機構,部分為現行的調解服務提供者,包括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香港調解會、香港律師會、香港和解中心、香港測量師學會、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香港分會和香港建築師學會,而在調解服務提供機構中,已有21個機構採用調解工作小組於去年頒布的《香港調解守則》。
專責籌備設評審組織
李伯誠特別提到,在諮詢期間,大多數意見並不認同小組建議,於5年內檢討是否有需要成立一個單一評審調解員資格的組織的建議,強調應盡快成立,小組正籌備有關工作,並會商議成立有關組織的條款及條件。
為有效推動調解服務的發展,專責小組計劃於明年初舉辦第二屆香港調解會議,製作推廣調解服務的宣傳短片,並繼續推行社區場地調解試驗計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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