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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在鐵軌上放液化氣罐、抹潤滑油,妄圖造成火車爆炸、傾覆事件—據南昌鐵路運輸法院消息,日前兩名在京九線上搞破壞的犯罪嫌疑人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一審判處主犯胡某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另一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胡某不服,向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據了解,被告人胡某為江西泰和縣人,曾兩次犯罪被判刑,刑滿釋放後仇視社會,糾集被告人曾某(湖南省武岡市人)合謀破壞京九鐵路,製造爆炸事件。去年11月11日凌晨2時許,胡某竄至京九鐵路線泰和境內,先在鐵軌面上塗抹機械潤滑油長達71.6米,然後將裝有液化氣的鋼瓶橫放於軌道中間。
當日6時50分許,途經該處的火車司機發現軌道中間的液化氣鋼瓶後立即報案,一起車毀人亡的惡性事件才得以避免。經有關部門鑒定,此行為足以造成列車脫軌、傾覆、爆炸。公安部門經過39天的調查,鎖定胡某、曾某為犯罪嫌疑人,並將兩人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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