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廣東今年要創規模投資600億元建31萬套保障房,廣東省住建廳日前發佈《保障性住房建築規程》指出,廣東保障房建築應建多層、中高層、高層住宅,不應建低層住宅。此外,結構設計的使用年限不應少於50年。
《規程》對保障房的面積進行了規定,指出新建廉租住房的套內使用面積必須控制在40平方米內,公共租賃住房套內使用面積必須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經濟適用住房的套內使用面積宜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對於改建的保障房,《規程》指出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其套內使用面積可以適當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