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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酸雨形勢嚴峻,其中深圳等城市是酸雨重災區。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廣東省環保廳在世界環境日之際公佈了2010年廣東省環境質量狀況,21個地級以上市空氣質量均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居住區標準)。從數據上看,廣東降水平均pH值下降(酸性增大),酸雨頻率上升,廣州不再是酸雨重災區,肇慶、深圳、佛山、韶關和惠州則是酸雨重災區。
空氣質量均達國家二級
與2009年相比,廣東城市空氣質量總體略有改善。廣州、佛山、江門、茂名和河源等5市三項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各城市二氧化硫平均濃度為0.022毫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較上年下降4.4%;二氧化氮平均濃度為0.027毫克/立方米,與上年持平,達到國家一級標準;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為0.054毫克/立方米,較上年上升0.6%,仍達國家二級標準。
此外,廣東降水pH年均值下降了0.08個單位,酸雨頻率上升了0.8%。肇慶、深圳、佛山、韶關和惠州5市屬於重酸雨區,酸雨的pH<4.5或4.5<pH<5.0,並且酸雨頻率>50%。廣州則已脫掉酸雨重災區的帽子。
廣東省環保廳廳長李清說,為不斷改善珠三角空氣質量,廣東將實施電力行業降氮脫硝,新建燃煤機組全部配套建設脫硝設施,此外,珠三角地區將全面供應粵Ⅳ油,其他地區逐步供應粵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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