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一批漁民抗議政府實施禁止拖網捕魚的賠償方案不公平,令大漁船及小漁船的賠償額,相差數10倍。
逾百名漁民昨日冒雨在中環皇后像廣場集合。他們手持以漁網製成的橫額和標語遊行至政府總部,並在政府總部的鐵欄掛上鹹魚表達不滿。他們不滿政府只答應收購小船,而大船就不回購,擔心日後生計問題,又批評政府「一刀切」將較大型漁船界定為在外海捕魚,以為即使香港海域禁止拖網,對他們影響都十分之小,故只提供15萬元的賠償,但在香港海域作業的小船,有部分賠償額卻高達500多萬元,兩者的差額達到數十倍,安排並不公平。
香港底拖網聯盟發言人梁圖根批評,政府只按照漁船的大小去定賠償金額,沒有考慮漁船的工作性質及範圍是不公平,建議政府重新釐定準則:「你(政府)現時不照顧漁民,推他們到外海,等如是自生自滅,15萬元界定是外海漁船,推(他們)出大海就算,這是不負責任的政府。」
他們在將請願信交予警方代表後和平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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