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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女子組合KARA與經理人公司DSP Media的合約糾紛雖已告一段落,但日前卻遭曾代言的服務品牌ASK索償4.45億韓圜(約320萬港幣)。該公司負責人表示起用明星做代言人是希望帶出公司的正面形象,因此去年6月以3.8億韓圜與KARA簽約,原本安排她們拍攝6輯廣告照,但拍畢第一輯後不久,即爆出合約風波,他們被迫在今年4月終止有關合約。有感公司形象大受影響,加上要重新尋找代言人,時間及金錢均蒙受損失,才決定向KARA及DSP Media要求賠償。
KARA現正身處日本,宣傳新碟《Go Go Summer》,暫未對此事作出回應。她們的新歌《Go Go Summer》目前曝光後,即進佔日本手機綜合網站Recochoku4的鈴聲排行榜冠軍。 ■文:M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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