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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千嬅想起未嫁時,戀人跟夫妻關係有許多差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慶全)楊千嬅前晚以嘉賓身份出席一首飾品牌活動,一身淡紫系列配襯七吋高跟鞋亮相,她笑言自己不夠高,但服裝又要求合比例,所以常要裝一對「假腳」。記者笑她著這樣高的高跟鞋即顯示「造人」未成功?千嬅笑說:「未呀,但我好想,最近又多朋友結婚,日前大姑奶也註冊了。」
千嬅的「造人」計劃,應該要推至年底以後,因現在她要為新唱片錄音,未來又有幾個音樂會要演出,電影《志明與春嬌2》又即將開拍,即使老公丁子高最近成立了公關公司也一樣好忙,常要飛往內地,所以最快也要到農曆新年才有假期,可以讓他倆公婆休息去「造人」。
生日送車 但求實際
談到佩戴首飾,千嬅指婚前老公每年於她生日都會送一顆鑽石給她作禮物,但婚後則沒再送,覺得對老婆不用太花巧,所以考慮過送車給她。但千嬅笑指這一切都出於夠實際,請個司機可以接載埋佢,不過即使不請司機,千嬅也表示做老婆的不會坐司機位讓老公做乘客,因這樣一定會鬧交收場,等同醉酒駕駛般危險,她說:「有他在旁好有壓力,行錯路都不想衰給他看,我都係個精人,拍拖時都是他做司機,有時他為慳10元隧道費寧去行條塞車的路,我都會忍,因為未嫁嘛!」
以前未嫁 多點忍耐
千嬅帶笑指其實婚前婚後生活細節上真有分別,未嫁時她會忍讓多一點,不過她有時也會發揮「港女精神」頂撞丁子高,不能完全無底線。但千嬅最後仍是讚老公慳得來是應使則使,而且在工作上她甚少投反對票,更會讓老公拿主意,畢竟男人是要尊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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