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2日一審公開審理了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張春江受賄案。檢察院指控,1994年至2009年,張春江在擔任遼寧省郵電管理局副局長、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總經理、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業務、追要欠款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46萬餘元。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