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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中式慈善」應去除行政化色彩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7-20]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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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美美發表在其微博上的「生日禮物照」—一輛瑪莎拉蒂跑車。

 談起對郭美美事件的看法,清華大學創新與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鄧國勝向本報表示,郭美美事件不過是中國慈善黑幕的「冰山一角」,輿情的「兇猛」僅是公眾對此類事件的一種宣洩。「郭美美」其實是導火索,廣大網民以及社會各界民眾對此事件的追究應該引起人們深度反思。

及時展示公信力透明度

 鄧國勝表示,我們關注的不再停留於一個「郭美美」,她到底是誰,她的真實姓名與身份怎樣,這些已不再是重點。現在我們關注的應該是,為什麼會出現「郭美美」,原因何在。

 對於郭美美事件發生的原因,鄧國勝對本報記者分析道,這是由於中國公益存在行政化的色彩。他說,經過反思發現,中國紅十字會參與管理所導致的一系列問題,表現出了中國公益事業的官辦色彩。通過自有權利「勸」民捐款,獲得利益,而沒能及時地給公眾提供 「公信力」和「透明度」。同時,公眾沒有選擇的餘地,即使不願捐給這樣的機構,但又想要表達愛心,只能捐錢給這些機構,顯然這是無奈之舉。

忌只借名義 放任不管

 在「中國式」慈善的運行機制下,公信力在商業利益面前被逐漸弱化。鄧國勝說:「在這樣的機制中,那些慈善機構的從業人員會認為『有人養我,不需要付出』。與商業的結合亦是如此,他說,首先這樣的機構會認為他們不需要活力,商業天生有活力,有商業機構在其中發揮活力就可以了。他們認為利用公權、身份、地位就可以實現商業合作,並在其中獲利。

 鄧國勝提醒說,公益組織與企業合作,在目前社會環境下,一定要提高風險意識。在合作過程中,切忌只出借名義,而放任不管。在公益組織與企業合作模式中,有一種是完全被企業所主導,特別是具有壟斷資格的公益組織僅是「出借」公益組織的名義,完全由企業實施所謂公益項目。於是有的企業就利用公益組織的品牌和社會對公益組織的信任,牟取暴利,甚至欺騙被服務對象。為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公益組織完全有責任加強監管,比如日常的監測與評估、考察,對社會的信息披露等。如沒有能力監管,公益組織很容易失控。他建議,公益組織在現階段最好不開展這類形式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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