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十二五」末期,通過CEPA,內地對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的自由化
■爭取今年內簽署CEPA補充協議八,深化服務貿易開放,放寬服務提供者的標準,充實貿易投資便利化的合作內容,繼續推動在廣東先行先試
■支持香港參與多邊和區域經濟合作,探討香港加入內地已簽署自貿區協定的可能性,支持香港與已和內地簽署自貿協定的貿易夥伴直接商談
■推動內地與香港企業聯合「走出去」,發揮香港在金融、貿易、法律、會計、投資、諮詢等優勢
■支持在內地的港資加工貿易企業穩定發展和轉型升級,繼續保持加工貿易政策的基本穩定,推進珠三角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範區
■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獨資醫院的範圍擴大到所有直轄市和省會城市
■聯合提升內地與香港旅遊服務質量,建立健全內地與香港旅遊市場監管協調機制
■允許通過互認取得內地建築領域各專業資格的香港專業人士在廣東註冊執業,享有與內地擁有相同專業資格專業人士同等待遇
■在深化粵港、前海深港區域合作框架內,探索完善香港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實行聯營的方式,進一步加強兩地法律服務業的合作
■允許經香港認可處認可、具備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相關產品檢測能力的香港檢測機構承擔CCC認證檢測任務的試點範圍,擴大至所有需CCC認證的香港本地加工的產品
■資料來源:港府新聞處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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