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印尼女傭與香港男僱主互生情愫,2人原來打算結婚。而女傭更於婚前誕下一子,但男方卻在婚前突然病逝。女傭不但頓失依靠,更被入境處下令遣送離港。她與現年3歲的兒子,日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處方遣送她離港,等於剝奪其兒子居港權利,要求法庭推翻入境處命令。案件昨日在高院提訊,主審法官林文瀚基於入境處准許她留港2年,故下令撤銷有關司法覆核申請。
港漢未婚夫 婚前突病逝
申請人分別是42歲印尼女子Yulianti Vera及其兒子。入稟狀指,申請人2002年來港當家傭。合約完結後,她暗中替姓梁香港男子工作,2人後來成為情侶並計劃結婚。2006年1月,她替梁誕下一子,同年8月梁突然病逝。
她頓失依靠,向入境處自首,被法庭判緩刑。及後,她獲准持「行街紙」留港。而她的兒子在2007年獲確認為香港永久居民。入境處同年發出遣返令,要把她遣送離港,其子則獲准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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