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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為妻子何維莊(床上者)贏得醫賠,但丈夫賴秀穗卻沒因此而高興。網上圖片
據中通社19日電 台灣口蹄疫專家何維莊博士,15年前到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區動手術,卻因麻醉疏失成植物人。她的家人前後兩次提出民事求償,「最高法院」19日再度判決:醫院必須再追加賠償1050萬元(新台幣,下同),全案前後何維莊博士總計可獲賠超過4000萬元,創下台灣醫療糾紛損害賠償最高紀錄。
法院判決指出,何維莊博士於1995年12月間,因子宮肌瘤到上述醫院動子宮摘除手術,並由傅姓麻醉醫師進行麻醉。但麻醉後卻發現供氧困難,醫院緊急動三次喉部插管手術,但全部失敗,導致當時48歲的何維莊,因腦部缺氧過久變成植物人。她的丈夫賴秀穗提出民事求償,2007年「最高法院」判決醫院與傅姓麻醉師連本帶利賠償何超過3200萬元。
但是,何維莊的丈夫在獲得第一筆求償後,又因為2006至2007年間花了1000多萬照顧妻子,事後另向法院再追加求償,高院審理,判決醫院應再賠償1050萬餘元,但醫院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19日駁回醫院上訴,判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須獨立再賠償這1050萬元。總計何維莊前後共獲賠40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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