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內地將建立統一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管理制度,使地方政府的債務融資規模控制在安全範圍內。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理 北京報道)在內地11萬億地方債「曝光」以及城投債券發行不斷增加的背景下,市場紛紛關注上述債務風險可能對經濟運行帶來的衝擊。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司長徐林就此向市場派「定心丸」稱,現時內地出現政府性債務違約可能性並不大,下一步將進一步完善城投債券發行制度和防範風險機制,吸取歐美等國主權債務危機的教訓,採取必要措施加強政府債務管理,防範政府債務風險。
徐林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特別是地方投融資平台公司形成的債務,不能簡單地用「寅吃卯糧」來作價值判斷。
各地債務多為基礎設施
他強調稱,上述債務主要用於各地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考慮到基礎設施建設具有一次性投入規模大、投資回收期長、當代人投資後代人享用等特點,通過舉債進行建設,當代人和後代人共同承擔債務還本付息責任,可以更好地體現代際公平,克服當期建設資金不足的瓶頸制約,有利於加快完善基礎設施和投資環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是一種合理的基礎設施投融資建設行為。
審計署早前公佈的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0年底,內地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為10.7萬億元。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佔62.62%,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佔21.8%,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其他債務佔15.58%。在城投債券發行方面,據徐林透露,「十一五」期間,城投債券共發行3,475億元。
徐林認為,從內地地方政府的累積債務相對於償付能力看,風險總體可控。從相關債務指標分析,包括中央政府債務和地方政府債務在內的政府債務餘額佔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例不到50%,遠低於發生債務危機的歐美國家。
政府具較強償債能力
他並指,考慮到內地正處在經濟快速增長期,政府還擁有較多的可變現資產,相對於目前的負債規模,政府總體上具有較強的償債能力。他說,「隨著各級政府和有關監管部門越來越重視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防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化解部分地區和領域的債務風險,在中國出現政府性債務違約的可能性不大。」
不過,徐林坦承,內地目前還沒有建立統一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管理制度,因此,當前需要盡快建立政府性債務的監測體系和風險控制標準,將政府負有直接或間接償還義務的各類債務納入政府性債務的監控範圍,設定政府性債務風險控制指標和標準,並對政府性債務實行餘額管理,使地方政府的債務融資規模控制在安全範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