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楊毅 重慶報道)重慶原人大代表王能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妨害公務罪、行賄罪等多項罪名,13日被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