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人民日報》19日報道,一些媒體報道稱,美國福布斯雜誌最近推出「稅負痛苦指數」榜單,中國內地的「稅負痛苦指數」為159,在公佈的65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列第二。這個說法是否屬實?記者聯繫美國福布斯編輯部,該編輯部的亞歷山德拉.多蒂告訴記者:福布斯最新的稅負痛苦指數是在2009年發佈的,今年尚未發佈稅負排行榜。
據中國社科院財貿研究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介紹,國際上衡量一國稅負高低,通常以「宏觀稅負」來考察,即一國稅收總量佔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例來表示。福布斯稅負痛苦指數這把尺子本身就不合理,以這把尺子量出來的數據結論自然是不科學的。
據張斌介紹,國際上統計宏觀稅負有兩種口徑,一個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統計;另一個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界定,政府收入包括四類:稅收、強制性社會保障繳款、贈予、其他收入。
根據最近數據統計,2010年中國宏觀稅負(與OECD統計口徑相近)約為21.9%,與OECD統計的30個成員國2008年平均宏觀稅負34.8%相比,低了近13個百分點。
根據IMF統計口徑計算,2007年,發達國家全部政府收入佔GDP比重的平均值為45.28%,發展中國家全部政府收入佔GDP比重平均值為35.6%。按照該標準,2009年中國大口徑宏觀稅負約為31.4%,低於發達國家及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
所以,無論採用哪種方式比較,中國稅負水平不可能排在世界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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