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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聲稱以性愛片段勒索洋高官的印傭獲輕判緩刑後面露歡顏離開法庭。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中年已婚外籍高官於酒吧「搭上」30多歲的女印傭,印傭誤以為找到真愛,卻在高官的facebook內發現有其他異性,在醋意大發下揚言要公開2人發生性關係時的三段影片,藉此要脅高官交出1萬元及在facebook內封鎖該兩名女子。被捕印傭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昨獲輕判她入獄半年,緩刑1年。
指一時衝動 未上載互聯網
被告SRI ATMI(33歲),控罪指她於本年4月11至15日間,意圖威脅現年54歲外籍人士X會使其聲譽受損。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因此事已失去工作,而根據被告傳送給X的電郵記錄,顯示被告從沒有將性愛片段上傳網上,且接納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只是一時衝動下犯案,加上被告已真心悔改,故輕判她緩刑。但法官亦指律政司可因刑期過輕提出上訴,被告仍有機會入獄。
發生性關係 手機錄過程
案情指,X是特區政府的高級公務員,印傭被告於2009年2月來港工作,2人於同年10月在灣仔一間酒吧認識,其後發生性關係。X後來發現他們的性愛過程遭被告以手機拍下,並將片段製成圖片。X於是要求被告刪除,被告亦應承。
去年10月,X被調往海外工作,被告希望與X保持親密關係,惟2人的關係開始轉淡,X更要求與被告轉為朋友關係。被告其後向X發出電郵,內容指她仍擁有2人的性愛片段。於本年4月11日至15日間,被告向X發出的電郵中,有6個含有恐嚇成分,內容指被告向X表示,若將片段交給政府部門,X將會失去所有。
被告要求X給萬元回鄉團聚
被告又指,由於X在facebook上封鎖被告,不准她看到X的facebook內容,因而令她感到「無面」,故質問X,又不滿意X的facebook上有兩名女子SASA及JOJO的出現,要求X在facebook上封鎖SASA及JOJO,以及要求X給她1萬元回印尼與家人團聚。被告又在電郵上向X表示,不要逼她做出一些不智的行為,被告指對自己的生活從不放棄,認為自己可找到有前景的工作。她亦明白X非常擔心性愛影片,又表示明白若性愛影片流出,X將會失去一切,被告坦言希望再次得到X的愛。
此外,被告又表示即使X的妻子向她懇求不要將性愛片段放上網,但亦不會理會,被告又指會給予X時間給她1萬元及於facebook上封鎖SASA及JOJO的要求,並以本年4月19日為限期,不然被告會在X本年的54歲生日改變他一生。
X認為被告所作出的威脅行為會令到他聲譽受損,並於本年4月15日報警求助。被告於3日後被警方於尖沙咀重慶大廈工作的地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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