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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哥下班回家途中,碰到街坊泉叔。在商場當清潔工的泉叔說:「最低工資實施後,我的工資增加至6,000元;最近聽同事說,下個月開始我無需再供強積金了,是真的嗎?」
積哥說:「是的!因為強積金供款的最低『有關入息』水平將於11月1日起,由每月5,000元修訂為6,500元。即是說,月薪低於6,500元的僱員便無須作僱員部分的強積金供款,但僱主仍須繼續作出僱主部分的供款。」
僱員應留意僱主供款情況
積哥指出,月薪低於6,500元的僱員,若他們的供款期為每月1日至月底,由11月1日至11月30日的供款期開始,僱主應不再從其月薪中扣除5%作為僱員部分的供款。若供款期橫跨兩個月份,如每月20日至下月19日,僱主則應由11月20日至12月19日的供款期開始,才不再從月薪中扣錢作僱員部分的供款。
積哥告之泉叔:「你可透過不同渠道,查核僱主最新的供款情況,例如僱主發出的糧單或供款紀錄、受託人的網上理財及其他服務平台等,亦可致電強積金『供款一線通』熱線(183 3030),轉駁至受託人查詢。」
積哥補充,除了一般僱員,強積金行業計劃下的臨時僱員及自僱人士都可能需要因應有關修訂調整強積金供款安排,詳情可參考積金局網頁及相關的宣傳單張,亦可致電積金局熱線或向受託人查詢。
■積金局
熱線:2918 0102 www.mpfa.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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