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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據中新社7日電 浙江麗水銀泰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季文華等6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抽逃出資一案,涉案金額逾55億元人民幣,11月7日被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主犯被判處死刑。
公訴機關指控稱,季文華、季林青、季勝軍、季永軍於2002年-2007年間成立銀泰房地產集團,2003年至2008年,被告人隱瞞公司連年虧損真相,通過高價競買土地、媒體宣傳等各種方式,製造公司盈利假象,以開發房地產項目為由,採取由個人出具借條,各公司擔保的形式,以15厘至25厘的月利率,主要在浙江麗水市、龍游縣、湖南省株洲市等地向不特定社會公眾進行非法集資。經司法會計鑒定,累計集資達543,534.95萬元,至案發時尚有158,377.31萬元集資款不能歸還。
最後法院以犯集資詐騙罪、抽逃出資罪判處季文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犯集資詐騙罪判季林青、季勝軍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犯集資詐騙罪判季永軍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公司財物總監周望慧與合作方尹溫和分別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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